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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规划局围绕美丽青岛建设,大力提升城市环境品质

  近期,青岛市规划局按照青岛市委、市政府建设美丽青岛三年行动总体部署,迅速建立完善工作体系,狠抓各项工作落实。一是积极与区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接,研究制定《建筑立面提升工作实施方案》,明确了立面提升工作内容、标准、时限和分工,形成了详细工作清单。二是组织区市有关部门和设计单位,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市相关政策,编制完成了《青岛市建筑立面整治工程技术导则》,确立建筑立面整治提升技术规范,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方向,提升了工作标准。目前,共完成214条道路和区域所涉及的7240栋建筑约253万平方米建筑立面的整治工作。三是将城市环境品质提升与城市设计试点工作紧密结合,加快推进《青岛市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》编制工作,针对城市天际线、重要标志性建筑和构筑物、超高层建筑和其他城市制高点、城市广场、城市雕塑、河湖水系和园林绿化系统等作出统筹设计,建立总体空间骨架,确定城市空间总体形态。从宏观层面对城市总体空间环境提出规划设计要求,把相关工作内容纳入到城市设计体系中。四是启动编制各类规划设计导则,包括《青岛市街道设计导则》、《青岛市城市雕塑设置与维护导则》、《青岛市城市微空间利用及设计研究(含设计导则)》、《青岛市广场及公园绿地规划设计导则》;开展《基于公共艺术空间识别体系的城市设计试点研究》、《青岛老城区更新与活化策略研究》、《青岛市标识性高层建筑研究》等课题研究,从微观层面对我市的建筑、街道、广场、绿地、微空间、老城区活化及公共艺术的规划建设进行规范和指引。五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提升公众参与的程度与水平。依托青岛规划展览馆、局政务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网络在线问政,营造政民良性互动氛围,吸引市民积极参与规划设计,沟通民心,采纳民意,贴近民生,惠及民众,增强市民的参与感和获得感。

 


 

资料来源: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.01.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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